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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先民最早发现“列姑射”(钓鱼台列屿)“海河州”(黑潮流带)之实证

 


   钓鱼台列屿的专属经营管辖权

  汉代(前206年~公元220年),中国已经接纳东鳀壑(指台湾岛东侧、琉球宫古八重山列岛至姑米山西侧中间的“黑水沟”,即“中琉海沟”,今名“海槽”)两边“二十余国”,包括台湾岛上原住民东鳀人和宫古八重山列岛之居民,依时向汉帝国称臣纳贡。直至魏晋之际(公元266年~420年),“东鳀即序,西倾顺轨”,仍然遵行臣属进贡制度。
   三国·东吴(公元222年~280年)大帝时代,为征“夷洲”(即古琉球,今冲绳岛),于公元230年(黄龙二年)有“甲士万人”往返通行于中国大陆至“夷洲”之水道,即从浙江沿海通往“夷洲”的海道交通是由东吴水军开辟的。
   隋朝(公元581~617年),于大业元年~大业十年(公元605年至610年)先后四次派遣水军招谕流求(琉球),广泛探察了沿海诸海山岛屿和航海程次,正式命名“高华屿”(即钓鱼屿之古名)鼊屿(即古米山之古名,明清时代属琉球)。
   宋代(公元960~1280年),仍名高华屿,后改称钓鱼屿,此屿东南侧的附属岛屿称作“薛坡兰”。元、明、清三朝,高华屿又称“高英屿”,鼊屿又称作“鼋鼊屿”。在明清时期的地图里面,亦皆有所图绘和标注。
   所有中国东海台湾岛附属的诸海山岛屿的命名、更名和变动,充分显示出中国人所自然拥有的固有的主权领土,即世世代代的中国人对这一广阔海域一直独家享有专属经营管辖之权。(参见《隋朝招谕流求(琉球)发现高华屿(钓鱼屿)鼊屿(姑米山)之实证》)

  隋朝招谕流求(琉球)发现高华屿(钓鱼屿)鼊屿(姑米山)之实证

 

  琉球姑米山(古米山、久米岛)奥武岛东海岸龟甲罗石图,直径1米左右,1000余块,全长约250米,为安山岩质溶岩。此处自然景观,颇似姑米山生存的山龟即鼊背甲之状。 

 

  此图为琉球山龟,即鼊,龟属,陆生龟,背部的后缘有鳞甲,以山地森林为主要栖息场所。分布于冲绳本岛北部、姑米山(久米岛)、渡嘉敷岛。此龟背部之罗纹与姑米奥武岛海中的龟甲罗纹石状十分相埒,可证鼊屿之名取之有据。

  钓鱼台列屿的独家命名权

  隋唐宋元明清六朝,福建和广东沿海的官军商民人等,均已掌握福建至琉球和广东至琉球,以及通往日本列岛的航海针路、航行程次和海山岛屿之间的水道利弊。并对沿路海山岛屿均已完成岛名核定,确立了正式名称,载入各种海防图籍文献,绘入沿海山沙舆图之内。尤其是元明清三朝经营中国东海沿海岛屿主权领土疆域所记录下的岛屿名称是第一位的最具有权威性并独具中华特征的法定的主权领土标志。那个“脱亚入欧”、专靠窃土起家的日本国,却从古至今绝无“固有的大和痕迹”的任何岛屿名称,而所“固有的”竟然是斑痕累累的侵华窃土之劣迹。
   台湾岛附属岛屿东北诸岛东段岛链钓鱼台列屿所属各岛,几乎皆有二至三个以上的名称和独特的用字,这更是中华岛屿名称上无与伦比的主权国土证据。例如,钓鱼屿,即有高华屿、高英屿、钓鱼山、钓鱼台、钓鱼岛、花鸟山、鱼屿等名;橄榄山,即有薛坡兰、黄茅屿、大蛇岛(南小岛)、大鸟岛(北小岛)、蛇岛(大南小岛、南岩)、鸟岛(大北小岛、北岩)及岩礁濑等名;黄尾屿,即有黄毛屿、黄麻屿、黄尾山、黄尾岛、鸟港等名;赤尾屿,即有赤屿、赤坎屿、赤尾山、赤尾岛、赤尾礁等名。(参见甲表:《钓鱼台列屿中国固有主权领土历代名称沿革表》、乙表:《钓鱼台列屿中国固有主权领土名称传承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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